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,坚持“四个面向”,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启动实施“问海计划”。根据“问海计划”总体部署,经多方征集、研讨,现发布“问海计划”2021年度揭榜挂帅任务。
一、 任务说明
1. 本批揭榜挂帅任务共设3项任务(附件1),采用公开发榜形式发布,实行“揭榜挂帅”制。
2.项目设1名负责人,不设课题,项目实施周期不多于2年,参与单位总数(含牵头承担单位)不超过2家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,配套经费与专项经费比例不低于1:1。
3. 项目负责人无年龄、学历和职称要求;揭榜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,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。
二、 攻关和考核要求
1.揭榜立项后,揭榜团队须签署“军令状”,对经费拨付方式、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,并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突出位置,集中优势资源,全力开展限时攻关。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,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。
2. 项目验收将通过现场验收、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,在真实应用场景下开展,并充分发挥最终用户作用。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,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。
三、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
1. 申报单位根据任务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。项目应整体申报,须覆盖相应任务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。
2.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,聚焦任务,强化基础研究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,集中力量,联合攻关。
3. 申报单位需填写《青岛海洋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“问海计划”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青岛海洋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“问海计划”项目预算申报书》(附件3),打印并加盖公章后,于2021年12月8日17: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wenhai@qnlm.ac。纸质件暂不寄送。
4. 项目由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组织开展受理、评审、立项、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。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,评审答辩事宜,另行通知。
(联系人:郭京杰;联系电话:0532-83591787)
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
2021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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